補習班最近發生了一件奇妙的事。
事情的起源是因為妮子懷孕了,但是補習班換了地方,空間相對變大,想當然而是為了擴大學生人數。學生人數增多,班級也增加,上課時間變長。
可是就像之前提到的,一個人,一個晚上的時間是有限的,總不能同一時間內一個人帶兩個班。因此,推了幾節課之後,直接建議翁太太,請她另外再找人,開新班就給新老師帶吧!
應徵了好久,好不容易來了個學歷看起來不錯的女老師,中興大學畢業後念靜宜研究所,讀了幼教的教育學程,據說也考到園長資格。
於是,決定先給她兩個班,一個星期下來,也滿認真的,總會提前備課。雖然學生會回來抱怨上課無聊(唉~殊不知是因為妮子上課時太愛講話,題外話多當然不無聊)但至少還是個認真教學的好老師。
上星期一,下午四點二十分,翁太太打電話來,問妮子可不可以去上課。說也奇怪,這已經是交接給新老師的班啦?沒想到,翁太太氣急敗壞的說:新老師被我趕走了!
原來,翁太太跟新老師約好星期一要簽約,可是這陣子翁太太一直在忙補習班搬家的事(連我上個月的鐘點費也一直還沒算呢)所以,翁太太說她忘了帶契約來,但其實健忘的翁太太早就把契約放在包包裡了,至是她忘記罷了!
沒想到這位新老師馬上翻臉,理直氣壯的說:這樣不行喔!我們說好今天要簽約的。翁太太急忙解釋是補習班太忙,一時忘了。沒想到新老師咄咄逼人:你說好要簽約,又沒帶契約書來,一邊又繼續在找老師,妳是懷疑我的能力嗎?
翁太太這個人,會跟妮子當朋友這麼久,當然也是有共通點的,就是吃軟不吃硬。所以這下她也火了:我如果不打算聘妳,我幹嘛還留妳下來?如果懷疑妳的能力,幹嘛還挪了兩個班給妳帶,家長要是問起,我豈不是自砸招牌?我不過是忙了點,妳也看到我這幾天多忙,妳有必要這麼兇嗎?再說,我要聘請幾個老師,有需要向妳報備嗎?該給妳的班,該給妳的人數,我都照約定給妳了,妳有吃虧嗎?我的補習班要擴大營業,需要多少老師是我自己決定的。既然妳是這種心態,我想妳不要做了,妳現在可以走了!
就這樣,妮子又變成救火隊,趕到補習班去了。沒想到事情並沒有結束!因為翁太太不是會佔人便宜的人。雖然只有五天,但是她還是自己說要把鐘點費給那位新老師。所以她請新老師給銀行帳號,錢一匯過去就不相往來了!不過那老師說帳號不在身上,晚上卻又沒有傳簡訊給翁太太告知帳號。
隔天早上,新老師一早打電話給翁太太,說她今天會到補習班來領鐘點費。但是翁太太並不想要這個人再出現在補習班,一來怕學生問起,二來怕她來鬧。所以翁太太說,妳給我帳號,我馬上去匯給妳。沒想到這位小姐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的說:我要領現金。
補習班三點才開門,翁太太四點才會到;要是馬上匯款,她不到中午就可以拿到錢了!不懂這個人的邏輯是什麼耶~於是翁太太再講一次,妳現在給我帳號,我馬上匯給妳,我不要妳再進補習班。
誰知道這個怪喀竟然抓狂的連吼三聲:我要領現金,我要領現金,我要領現金!!!是瘋了嗎?匯款不是現金喔?現在提款機可以領支票了喔?我真是落伍了!!
一陣爭執之後,不管翁太太說什麼,她就只顧著大吼:我要領現金!翁太太也氣到了,只說了一句:反正妳給我踏進補習班一步,我就打電話報警捉人!
不過怪喀並沒有這樣就放棄,她下午依然到補習班來了,而且還烙了人喔!可能是翁太太最後那句話有嚇到她吧,他們也不敢進門,就站在門口大叫:我要領薪水~~~
不知道的人還以為補習班欠她多少錢咧~總共不就四千多塊!扣掉他們從彰化坐火車到員林的車票,再從火車站到補習班的車資,我想~~~很可笑!
不能說現在的年輕人很沒EQ,但是處理事情的態度跟方法,是真的不太令人苟同!不過也才68年次,不是太小~不過我記得以前還在園區工作時,後來有來了一位也是68年次的妹妹,不只讓我們資財部傷透腦筋,被支援的工程師也是個個避之唯恐不及啊!!